陕西省支持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陕西省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县域产业聚集发展。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就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印发意见,支持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对确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市(县)给予4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对50个重点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对新培育的规模以上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市、县财政应视财力再给予奖励。
淄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淄博市政府官网公布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年底前,各区县要至少建成1处符合市级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为扎实做好淄博市就业创业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淄博市提出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根据《意见》,淄博将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立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联动机制,支持新兴就业形态发展。优化创业环境,打造多元化创业载体。在全市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阶梯型孵化链条,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利用各类园区、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等设施按照“政府搭台、社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2018年年底前,各区县要至少建成1处符合市级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加大降费补贴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者,给予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2000元的岗位开发补贴;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为5000元;对毕业年度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个体工商户每户5000元、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区县)、创业型街道(镇)、“四型”社区,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年底前,争创2个省级创业型城市、5个省级创业型街道(镇)。市级创业型区县、创业型街道(镇)、“四型”社区的奖补标准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争创为省级及以上的,市里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配套奖补。每年选树“淄博市十大大学生创业之星”“淄博市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组织“淄博市创业(创客)大赛”,根据获奖等次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对大学生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创业的,对其入驻创业载体使用工位给予3年租金补贴,5人以上团队提供最高3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
浙江: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为小微企业扬帆出海保驾护航
小微企业是推动浙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新创业的重要源泉。但小微企业由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在外贸中更是处于弱势地位,常常陷入“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困境。
作为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在浙江(不含宁波市)的服务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以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为己任,不断提高政策性金融的服务水平和能力,积极扩大保险覆盖面、整合全流程服务、培育竞争新优势,为浙江小微企业在开拓海外市场和“走出去”进程中保驾护航,织起安全网、注入新动力、引领新路径。
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
编织小微外贸安全网
小微企业因规模和实力有限,一旦出现海外坏账,极易影响正常经营,还因缺乏对国外法律、政策等的了解,靠自身能力很难及时追回货款,并且需要付出高昂的人力财力成本。
为维护小微企业海外权益,筑起收汇安全网,浙江信保通过创新产品、降低投保成本、强化政保合作等手段不断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浙江信保早在2003年“非典”期间取消小微企业投保门槛,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创新推出了具有“手续简便、应保尽保”等优势的小微出口企业简易承保模式,并对方案进行多次升级。近年来,又创新推出保障程度更高并可网上投保的“小微企业信保易”产品,有效地满足了浙江小微出口企业对信用保险多样性的需求。同时,浙江信保加强政保合作力度,积极联合政府和商协会等出台专项政策,在全省搭建了近40个小微企业政策性保险服务平台,并不断优化平台服务流程、提高承保责任、降低投保成本。自成立以来,浙江信保已累计服务小微企业超万家,2016年服务小微企业数近6000家,占到同期有出口实绩小微企业数的18%,成为小微企业成长道路上的坚实后盾。2017年1~11月,浙江信保服务支持我省小微企业6300余家,通过支付赔款或海外追偿等方式累计为小微企业群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2900万美元。
整合全流程专业服务
注入小微成长新动力
“订单何处找”“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很多小微企业受制于信息、资金等劣势,在开拓新业务企业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为帮助小微企业找订单、敢接单,除了事后风险补偿和海外追偿服务之外,浙江信保通过整合交易前调查、交易中预警、风险培训咨询、配套保单融资等全方位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识别交易主体、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获取贸易融资便利,撬动了订单、理清了思路、盘活了资金。
政策性保险的综合性、专业化服务为小微企业维护老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交易量注入了极大的信心和动力,小微企业稳定性和成长性大大增强。以2015年有出口实绩的小微出口企业为例,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在2016年继续出口的比例约为91%,未投保的继续出口比例约为82%,投保比未投保高出9个百分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在2016年出口额提高到300万美元以上的比例约6.5%,未投保提高到300万美元以上的比例约3.5%,投保比未投保高出约3个百分点。
浙江信保还为创新型、成长型的小微企业当好市场开拓的发展顾问和风控顾问,配合省政府小微成长行动计划等在全辖范围内开展以外经贸发展趋势、重点市场机遇和风险、外贸实务等为主题的大规模培训活动,年参训人数超万人,帮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国际贸易规则、掌握海外风险动态,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经营能力。某小微企业负责人在听了浙江信保关于信用证交易风险的培训后,专门发短信表示了感谢,企业为了控制风险主要以信用证结算,但没想到看似安全的信用证背后隐藏着很多风险点,让他获益匪浅。
相比大型企业,小微出口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浙江信保通过与商业银行和地方融资平台等合作,创新推出了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具有“广覆盖、易操作”特点的保单融资方案,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门槛、成本双低的融资之道。台州温岭在小微企业保险平台基础上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通过政策性金融和本地融资平台的有机结合,为该市小微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某小微外贸企业,其上游供应商一般要求全额付款提货,而下游买方又都要求放账交易,资金周转压力一直较大,企业投保以后通过保单融资获得银行信用贷款,大大缓解了资金压力。在浙江信保的支持下,企业外贸业务发展迅速,2016年出口额同比提高了一倍多。
积极培育竞争新优势
引领小微发展新路径
在外贸新常态背景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需要提升新优势、适应新业态。浙江信保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培育小微企业外贸竞争新优势,全情服务外贸新业态,引领小微企业在外贸新常态中开辟新的发展路径。
当前不少小微企业通过发展跨境电商进行转型升级,但企业接到的订单往往金额不高而且分散,并且网上交易一般快速达成,风险很难快速识别。浙江信保顺应“互联网+外贸”发展趋势,为跨境电商企业量身定制了创新产品“跨境保”并和杭州综试区“单一窗口”完成数据对接,综试区跨境电商只要在“单一窗口”点击链接就可以实现网上投保。
目前很多中小微企业通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获得通关、外汇、物流、退税以及融资等一系列服务,为提升平台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浙江信保用专业的承保和风险防范经验协助平台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通过个性化的服务全力做好平台风险保障和融资配套服务。2017年1~11月,浙江信保通过浙江省重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服务支持的小微企业出口达8.8亿美元。
小微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打简单的价格战已成不了常胜将军,必须要依靠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浙江信保为一批“走在前列”、已经在海外建立营销网络和品牌经销商的中小企业扩展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还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贸易。某小型网络科技公司从事网络游戏开发,接到了越南方面一款网络游戏设计订单,但越南买方提出游戏版权费要分期支付,游戏上线后充值款分成也要隔月才能支付。浙江信保深入了解情况后,为该网络科技公司专门设计了游戏开发服务贸易的个性化承保方案,为20多万美元的应收账款提供了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作为政策性保险机构,全力服务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是浙江信保的职责和使命。未来,浙江信保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我省更多小微企业利用国家信用资源“走出去”,在参与国际化竞争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深圳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深圳持续鼓励民营及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民营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新修订的《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助对象明确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服务机构,并进一步加大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的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
资助对象扩大至深汕特别合作区
2004年,为促进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深圳市设立了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先后于2006年和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此次修订,《办法》将资助对象扩大到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企业。《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资助对象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服务机构,包括:民营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和微型企业;为民营和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专业化、公共性服务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
加大企业改制上市扶持力度
专项资金资助范围涵盖民营及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国内市场开拓、改制上市培育、信息化建设、企业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新三板”挂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项目,资助方式主要包括补贴、奖励、贴息3种方式。
为推动产业经济发展,《办法》进一步加大企业改制上市的扶持力度,规定拟在境内上市的企业,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已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已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企业则给予最高80万元的补贴。
而在并购重组方面,对于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可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办法》还加强对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扶持,推动中小企业实现规范化经营。如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及中小企业,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这些扶持措施的推出,对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并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从而提升深圳产业经济发展质量有着积极意义。
鼓励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
深圳中小企业数量多、活力强,仅2016年,深圳新增中小企业37.3万家,同比增长33.1%,发展势头强劲,已经成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如何鼓励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核心竞争力?《办法》提出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之路。对于产品和技术方面符合“专精特新”条件与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修订后的《办法》提高资助标准,将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额从“不超过2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60万元”;将小微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服务项目资助标准从给予“不超过40%的补贴”提高至“不超过50%的补贴”。
此外,对产业紧缺人才的培训,也有补贴措施。《办法》提出,根据企业参与培训的人数,按每人每天最高300元的标准给予中介机构补贴(技工、技师培训不在此支持范围)。民营和中小企业家培训以及我市培训资源无法满足,要到异地或海外进行的高端创新战略类的人才培训,按企业参与人次给予补贴,每人每次最高补贴额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