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帮助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中的科技创新支撑推动作用,我局制定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强科技帮扶企业的若干举措》,对当前科创平台(企业)有序复工提出指导和服务意见,并从支持企业顺利复产、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指导开展重大科研攻关和优化科研管理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科技帮扶企业15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提振创新发展信心。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举措
(一)指导和服务科创平台(企业)有序复工
贯彻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甬防〔2020〕9号)精神,按照“安全、优先、有序”的原则,指导科创平台(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做好防控预案,健全复工后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等制度。
(二)支持企业顺利复产
鼓励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减免房租,在年度评先评优、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利用国外智力资源,鼓励高校院所免费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
(三)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在疫情期间,市天使基金引导基金五年投资即将到期的,退出时间可延长6个月;对已签订退出协议的企业,在原协议基础上,打款时间可推迟6个月。鼓励与科技信贷风险池合作的银行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对已经放贷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做到不抽贷、不断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补政策,分批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增加今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批次,适当延长申报时间。调整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补助对象拓展至全部有研发投入的疫情防控参与企业。多批次组织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报,建立疫情防控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遴选机制。
(五)指导开展重大科研攻关
优化“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计划,对病毒诊断、药物研发、防护设备等疫情防控产品研制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加快推进疫情防控研发项目指南征集。面向重大公共卫生需求,积极探索医用新材料、新药(疫苗)研发制备、防护产品开发、智能救治、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工业互联网等前沿热点技术。
(六)优化科研管理服务
全面推行科技“零次跑”政务服务模式,有业务办理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可随时登录“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创新宁波”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办理。对直接或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导致不能按期验收的,以及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申请最长一年时间的延期验收。
三、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杨文智
联系方式:0574-8929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