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加强,外观设计专利总量不断增长的今天,专利侵权的风险也随之增大。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产品有了外观设计专利权才能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令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人的侵权企业化为泡影、使其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月26日下午,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初创园品牌服务指导站组织了一场“你点我讲”活动,特邀请了服务站专家乐柯南律师(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围绕“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实务”的主题开展培训会,服务站积极组织园区内及社会企业报名参加。乐柯南通过大量数据和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的三个步骤:侵权对比——是否落入保护范围、侵权行为构成——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不侵权抗辩——是否具有不侵权的法定理由。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在如何正确鉴别相似或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培训现场图片